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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执法不规范出手!

2024-09-20

  “感谢贵院提出的司法建议,我局立即组织研究,就相关问题落实整改,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执法水平……”近日,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复函,反馈整改落实情况。

  此前,汕头中院在梳理环境资源案件时发现,以汕头市环保执法局为被告的环境行政案件具有多发性,且在判决已生效的相关案件中,原告多对该局作出涉案行政处罚(命令)的程序提出异议,涉及现场检查执法人员数量,现场有害物质的封存、抽样和鉴定,现场检查(勘验)笔录等方面执法不规范的问题,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环境行政执法公信力。

  为此,汕头中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,向汕头市环保执法局发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,通过细化释法说理,附上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,着重建议该局规范现场行政执法人员配置与调查取证行为,建立健全现场检查(勘验)笔录信息核对制度,完善监测(检测)报告的取样程序,健全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主体信息列明事项等,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。

  收到司法建议后,汕头市环保执法局高度重视,对相关案件情况进行全市通报,部署开展2024年度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,并组成案件评查小组,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交叉评查,同时加强对各分局案件办理的监督,严格规范案件办理流程。为促进相关问题全面落实整改,汕头市环保执法局还将8种不规范情形纳入平时考核,切实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水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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